

A 股又现"天价离婚案"。
2 月 11 日深夜,国产射频龙头企业卓胜微(300782.SZ)发布紧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许志翰与 ZHANG YU(张昱)女士经友好协商,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做出相关安排。许志翰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17152005 股股票分割过户给张昱。
截至 11 日收盘,卓胜微股价报 75.16 元。按此计算,张昱分割的股票市值约 12.89 亿元。
公告披露,本次权益变动前,许志翰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4304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张昱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志翰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152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张昱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7152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1%。
2 月 11 日,许志翰与张昱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张昱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的公司 17152005 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全权委托给许志翰行使。
同时,公司股东许志翰、FENG CHENHUI ( 冯晨晖 ) 、TANGZHUANG ( 唐壮 )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共同控制公司 31.90% 的表决权。基于上述张昱与许志翰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仍为 31.90%。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的表决权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根据双方约定,张昱每年可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当年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10%,同时承诺在许志翰担任卓胜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开资料显示,许志翰出生于 1972 年,2023 年曾以 120 亿人民币财富位列《胡润全球富豪榜》第 1885 位,2025 年以 80 亿元财富再登《胡润全球富豪榜》位列第 3057 位。
值得注意的是,卓胜微目前的实控人中唐壮与易戈兵也曾是夫妻关系。2023 年 6 月 20 日,卓胜微发布公告,公司实控人之一唐壮与易戈兵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唐壮将持有的大部分卓胜微股权转让给前妻易戈兵,唐壮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按照当日收盘价计算,易戈兵分走近 34 亿元。
卓胜微是国产射频前端领域的核心企业,主要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移动智能终端。1 月 12 日,卓胜微披露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5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7 亿元至 37.5 亿元,同比下滑 16% 至 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陷入 -2.95 亿元至 -2.55 亿元的亏损区间,同比降幅高达 163.46% 至 173.41%。自 2019 年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以来,卓胜微首次遭遇年度亏损。
去年以来,A 股"天价"离婚案已多次发生。
2025 年 1 月,金丹科技 ( 300829.SZ ) 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鹏与李中民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以 1 月 22 日金丹科技收盘价 17.33 元 / 股计算,此番"分手费"达 4.16 亿元。
与此同时,移远通信(603236)也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控人钱鹏鹤离婚,分手费价值约为 11.03 亿元。4 月,威士顿 ( 301315.SZ ) 实控人茆宇忠办理离婚手续,拟将所持 2000 万股(按照威士顿当时的股价计算约 9.28 亿元)公司股份转让至其 XUXIANGFENG 名下。
10 月 10 日,神州数码(000034.SZ)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为离婚案的一审判决结果。9 月 30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郭为与郭郑俐离婚。此前,1 月 27 日,郭为持有的 7738.89 万股被冻结,按照 10 月 10 日神州数码收盘价计算,该部分冻结的股份对应市值约为 33.94 亿元。这也是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离婚案中涉及金额较高、影响较大的案例之一。
善水科技(301190)2025 年 11 月上旬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黄国荣与妻子吴新艳经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项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以善水科技公告当日 24.38 元 / 股的收盘价计算,吴新艳通过此次分割新增持有的 3790 万股股份市值约 9.24 亿元。
12 月 30 日,时创能源(688429.SH,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实控人符黎明与王彦肖解除婚姻关系,王彦肖将获得两家控股公司的部分股权,间接持有时创能源约 3416.18 万股股份。按当日收盘价,王彦肖分的股份市值约为 4.46 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2025 年共有 12 — 15 家上市公司披露实控人或大股东离婚相关公告,涉及股权分割的市值合计近 60 亿元(公告当日口径),部分案例年末市值已增至 63.21 亿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聘导师柏文喜曾指出,在缺乏有效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股东之间的关系可能因个人生活事件而变得不稳定,进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转和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给公司的长期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天价"离婚案中,存在离婚式减持等情况,这可能会引发市场对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担忧。如果相关方利用信息优势进行违规减持或操纵股价,不仅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还会破坏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随着离婚分割案例的增多,监管层也在不断完善规则,重点防范"技术性离婚"规避减持限制等违规行为。2025 年监管重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明确离婚涉及股权分割的,需及时、完整披露分割方案、股份性质、锁定期安排及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二是严格核查后续减持行为,防止通过离婚绕过限售规定。
有律师建议,投资者需重点关注离婚公告中的股权分割比例、锁定期、后续减持计划等细节,警惕"抽屉协议"等未公开约定,这也提醒市场各方,合规披露才是保护自身与投资者利益的关键。
(作者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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